继10日调整“3+11”健康管理措施后,5月14日,江苏各市再次调整出行政策,全域低风险设区市的来(返)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自由流动。此番最新政策显示,符合要求的省外来苏人员,已不需执行“3+11”管控措施。
南 京
所有市外来(返)宁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对省内外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14天内无本土疫情的设区市来(返)宁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自由流动,若无阴性证明则需进行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上述人员在抵宁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宁人员,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
对14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对14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宁人员,落实7天健康监测。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宁人员、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继续落实“14+7”管控政策。
无 锡
14天内全域低风险设区市(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锡后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方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继续在我市旅居的,应在抵达我市后48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不在同一天)。
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严格执行“7+7”管控措施,实施7天(自离开上述地区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单人单间”、上门核酸、不得出门,第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严格执行“3+11”管控措施,实施3天(自离开上述地区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单人单间”、上门核酸、不得出门,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11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第4、5、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五、所有市外来(返)锡人员须提前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进入相关场所部位时须主动扫“单位门铃码”或出示“个人门铃码”,并配合进行通行验证,出现红色提示或码色异常的不得入内,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对健康码赋黄码。
徐 州
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徐返徐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要及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在抵达徐州后48小时内需加做一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徐返徐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徐返徐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跟踪健康监测。跟踪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常 州
省外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返)常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自由流动,并在抵达我市1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两次至少间隔24小时)。
省外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区、市)来(返)常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区、市)来(返)常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苏 州
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返)苏州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达后24小时内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苏州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苏州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苏州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南 通
对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无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设区市来(返)通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通后核酸采样并登记相关信息后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在抵通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连云港
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返)连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连后在交通查验点、“两站一场”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连云港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连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连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淮 安
省内外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14天内无本土疫情的设区市来(返)淮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淮后核酸采样并登记相关信息后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在抵淮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淮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淮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所有市外来(返)淮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淮上通”小程序、“i淮安”APP进行网上申报,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盐 城
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返)盐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盐后在交通查验点、“两站一场”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盐城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盐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盐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扬 州
对14天内有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扬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扬人员,严格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设区市来(返)扬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扬后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扬州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镇 江
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设区市的来(返)镇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流动;其中省外来(返)镇人员在抵镇后48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镇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3天2检,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省内外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县(市、区)来(返)镇人员,落实“7+7”健康管理措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该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镇人员,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跟踪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
对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
所有来(返)镇人员,抵镇前应通过“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备个人信息,并配合交通查验点、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网格做好健康管理措施。在线报备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泰 州
所有来(返)泰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对全域低风险设区市来(返)泰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有序流动,未持有阴性证明的需进行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上述人员在抵泰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来(返)泰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所在设区市内其他地区来(返)泰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医学观察+11天跟踪健康监测。对14天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
宿 迁
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来宿返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无阴性证明的,抵达后24小时内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抵达宿迁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宿返宿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
对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宿返宿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五、来宿返宿人员,请在抵宿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或通过“宿康宝”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来源:人民网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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