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及游乐设施整治专项行动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离不开城市形象,而规范广告牌及游乐设施等工作是提高城市形象的有效载体。为全面促进我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美化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连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及游乐设施整治专项行动。4月15日上午,记者在人民中路南侧看见,县城管执法人员对一火锅店的大型广告牌予以拆除,他们先用钩机等设备将广告牌用绳固定好,然后切断底座,再慢慢放下来,完成清拆工作。而在4月初,城管执法人员就对城区5块同样属于违规设置,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这些拆除下来的广告牌多处锈迹斑斑,大部分铁架已经生锈,存在安全隐患。据了解,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要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有关部门将依法拆除,除整治广告牌外,城管执法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也进行了拆除,在硕项湖东湖北侧,部分供市民休闲锻炼的公共空间被一些摊贩私自摆设的儿童游乐设施挤占,市民投诉较多,设备老化、私拉电线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城管执法人员按照“一宣传、二整改、三执法”步骤,在前期走访宣传的基础上,要求各业主限期自行清除违规设置的儿童游乐设施,逾期未拆除的,组织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来源:灌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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